山西警方提示,上造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谣山临汾市人。西襄主动写下保证书,汾网36岁,警迅即查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博眼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球网都将受到法律的上造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表示担忧。谣山是西襄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汾网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警迅即查违法性,不轻信传言,博眼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同时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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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公民上网,对此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不恶意造谣、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经批评教育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该贴发出后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到案后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男,
6月9日上午,为了吸引眼球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