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此,谣山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西襄该贴发出后,汾网临汾市人。警迅即查都将受到法律的博眼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男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经批评教育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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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公民上网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同时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6月9日上午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不恶意造谣、不轻信传言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为了吸引眼球,36岁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
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